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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1-02明心数智与上海银行深圳前海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
发布时间:2024-0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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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境企业面临的最常见的问题之一--跨境退税,今天明心跨赋整理了一些关于跨境企业退税的热点问题,希望能给跨境企业带来一些帮助!
问题一:在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前已出口的货物,能否申报退(免)税?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)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: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出口退(免)税资格认定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,在办理出口退(免)税资格认定后,可以在规定的退(免)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(免)税或免税,以及消费税退(免)税或免税。
问题二:我公司是一家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型出口企业,这个月没有需要申报的出口退税业务,如果想要申请办理留抵退税,是否需要进行免抵退税申报?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)第五条的规定: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,出口货物劳务、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,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。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,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。
问题三:我们公司刚刚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了一笔出口退税申报业务,突然发现申报数据有误,如何撤回申报呢?
需要区分不同情况:
情况一:出口退税申报数据还未正式提交,企业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界面,直接点击撤销申报数据,回到明细数据采集中修改相应的数据,再重新生成新的申报数据。
情况二:出口退税申报数据已正式申报,但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,企业可登录电子税务局--“我要办税”--“出口退税管理”--“出口退(免)税申报”--“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”提交撤回申请,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未发现存在不予退税情形的,即可撤回该批次申报数据。
出口退(免)税“非接触”办理是指,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税事项时,按照现行规定需要现场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,可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、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等网上渠道,以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提交。税务部门受理申报后,使用信息系统为纳税人审核办理相关事项,再通过相应渠道反馈办理结果。目前,企业出口退(免)税备案、证明开具及退(免)税申报等所有出口退(免)事项时,均可采用“非接触”方式办理。
明心数智跨赋是一家专业办理跨境企业退税问题的公司,有专业的跨境退税系统和处理方案,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!